
天全县陆港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港公司)拟征集从事工程项目类检验检测、工程咨询、造价咨询、内业资料、环评、水保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业务)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入驻我司服务机构战略合作信息库,公司按照相关程序从库中择优选取具有业务所需资质的单位开展业务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结合我司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业务简介
陆港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从事工程项目类检验检测、工程咨询、造价咨询、内业资料、环评、水保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业务的且有意愿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单位入驻公司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库。公司根据业务和相应所需的资质条件等按程序在库中择优选取战略合作方并与之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按照协议展开合作,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共同开展天全县域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检验检测、咨询、专项评价等业务。
二、合作方式
(一)陆港公司利用对天全县域范围内信息资源的掌握,对合作方营业范围内或资质范围内可开展的业务进行业务搜索,协助战略合作方依法承揽和拓展天全县域范围内工程项目类检验检测、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环评、水保等业务,合作方承揽业务后,我司按《战略合作协议》为合作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场地、辅助人员、服务等,合作方按照协议支付我司相应的服务费。
(二)战略合作方通过我方的协助,承揽营业范围或资质范围内可开展的业务,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依托自身设备、技术、人员和开展业务有关的资源在我方协助下履行《委托合同》约定义务;依据委托合同收取委托方服务费。
三、服务费
战略合作方向我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的费用比例以《战略合作协议》中约定为准。
四、入库范围
四川省各地区凡有意与我司开展业务合作在天全县县域范围内承接工程项目类检验检测、工程咨询、内业资料、造价咨询、环评、水保等业务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质要求(如需要)的单位均可入驻我公司服务机构战略合作信息库。
五、入库方式
入库实行报名登记方式进行,有意入库的单位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办理入库手续。
六、入库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25日为集中入库时间。
材料提交地址:天全县城厢镇建设路248号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13518130504
七、入库条件
入库企业应为一般纳税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工程项目类检验检测、工程咨询、造价咨询、内业资料、环评、水保等业务的资质(如需要);
(二)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
(三)遵守相关部门及陆港公司的管理制度,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陆港公司的依法监督;
(四)申请入库单位应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信誉的合法经营单位,
(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根据业绩规模,优先录取业绩较大单位入库)。
(六)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八、入库单位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法接受委托,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入库单位自身经营范围与资质符合相关要求的,按天全县陆港公司相关程序,优先与我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二)依法独立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非法干预;
(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地方政策法规以及陆港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四)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五)对执业中知悉的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六)遵守我公司的入库管理制度,接受和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执业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正当行为;
(七)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我公司;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九、信息库入库规则
服务机构战略合作信息库每个类别以10家为限,如该类别信息库报名超过上限,则择优入库,其他报名企业列入储备库;如信息库内单位被清退出库的,则按清退数量在储备库中递补。
十、入库单位的管理
信息库实行退出机制动态管理,入库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退出信息库,并记入陆港公司及关联企业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申请重新进入信息库:
(一)在企业资质、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以及与我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
(四)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
(五)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将合同转包给他人的;
(六)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单据不全,发票不真实,被税务机关处罚的;
(七)未经委托单位或监管部门同意随意更换主要服务人员的;
(八)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串通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九)弄虚作假,擅自、恶意修改数据,出具不实成果报告的。
(十)经《天全县陆港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库内企业评级管理办法》评定需淘汰的企业。
(十一)其他违反相关监管制度,达到清除出库条件的。
十一、入库需提供的材料
(一)《天全县陆港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入库登记表》(见附件1);
(二)《恪守商业道德承诺书》;
(三)由法定代表人申报入库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理人代理入库申报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五)资质(格)证书复印件;
(六)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注:1.工商营业执照、资质(格)证书须携带原件备查;2.省外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证明;3.涉及涉密企业应提供相应保密资质材料和《保密承诺书》;4.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十二、入库方式
本次入库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相关入库材料递交至天全县陆港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入库。
十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入库公告在天全县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指尖天全”上发布,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将被取消入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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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doc
附件目录
1.服务机构入库登记表
2.入库分类登记表
3.恪守商业道德承诺书
4.保密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天全县陆港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库内企业评级办法
天全县陆港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5日